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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06-04 0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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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大全23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

  为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墅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系统

  设立“大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镇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成员:由镇包村负责人及各村(居)书记组成。

  值班电话:xx

  镇包村负责人按镇党委统一分工和镇林长制工作规定负责包保各村(居)林区、山场、林场森林防火指导工作。

  (二)各村(居)指挥系统

  各村(居)书记为本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村(居)分管负责人为辖区副指挥,各村(居)书记、主任为带队领导。各村(居)指挥系统要负责本系统内防火指挥及人员调度,遇到有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值班室,并立即调度本系统人员,合理安排,按本应急预案处置。

  二、扑救系统

  (一)救援力量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度镇应急灭火队伍,组成人员22人,组织指挥应对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各村(居)应急扑灭火队伍:各村(居)要加大投入,备齐备足必要灭火器材及物资,组建村(居)10-15人以上应急扑灭队伍,加强日常巡逻,及时扑救辖区初发突发森林火灾,火情较大时,可请求附近村(居)及上级赶赴救援。

  (二)火情处置

  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应急保障职责分工

  1、镇级应急保障职责分工

  镇政府办:负责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综合协调和联络以及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救灾保障和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镇林业办:负责清明期间全镇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镇派出所:开展清明期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负责火灾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森林防灭火救援车辆道路通行保障。镇卫生院:负责清明期间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工作;镇中小学: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镇广播站:负责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镇气象站:负责提供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报预警信息。

  2、村级应急保障职责

  各村(居)制定本辖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镇级预案职责分工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

  镇森防指会同镇纪检会在清明期间对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四、值班备勤

  1、带班值班:镇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见镇政府办公室备案。

  2、值班职责:镇清明森林防火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待命。(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xx)

  3、物资调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清明期间扑火物资调配。

  五、纪律要求

  1、各村(居)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2、遇森林火灾时,应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上山扑火。

  4、要实行火场清理责任制,明火扑灭后要确定火场清理责任人,组织足够的人员认真清理和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有效预防我乡在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预防为主,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以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处理森林火灾事故为重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全力做好我乡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使森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村要听从安排布置,保证政令、信息畅通,抓好各自本职工作。

  2、以人为本,安全处置。森林防火工作一切要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不烧损村庄及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

  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加强扑火演练,确保战时拉得出,打得赢。

  4、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村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农户,挨家挨户反复宣传,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书写“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宣传标语,做一些永久性防火警示牌,学校要给学生上好一堂防火课,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户孺皆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组织护林队伍经常上山巡逻,在重要林区严禁火源进入,对重点山头、坟头要严看严守。在清明期间(4月1日至4月7日)在全乡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

  ①禁止进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②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野炊烧烤;

  ③禁止炼山造林;

  ④禁止在林区烧火、使用火把夜行照明;

  ⑤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

  ⑥禁止清明节在林区上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和其它祭神用火。

  3、加强值班监测,及时发现火情。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保持政令、信息畅通。护林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掌握山场火警情况,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

  4、加强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提高防火水平。乡配备4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火灾,扑火队员迅速到达待命,听从指挥。各村相应配备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扑火队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村要在原有基础上配足长柄刀、手电筒等扑火工具,同时要做好交通工具、食品、医疗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乡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对各村实行领导挂片负责。各村由村书记负责,抓本村的防火工作,并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抓。各村要与护林员、村民小组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森林火灾的报警及扑救

  1、凡我乡境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遇有森林火灾,就近火速报告乡政府或有关部门。乡政府接到报警后半个小时内同时要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报告灾情、肇事者、起火原因、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组织扑救情况。

  2、乡政府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动员组织乡村两级扑火队伍赶赴火场指挥,发生火灾村的主要领导要组织力量参加扑救,相关村也要组织人员做好增援准备,必要时需做好动员其它力量和当地派驻单位援助准备。

  3、通讯联络:乡防火办、乡政府要指定专人守护电话,保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火情。

  4、车辆调配:乡配有专用车辆随时调度,保证扑火人员及时赶赴火场扑救,来回运送人员、器材,保证指挥协调用车。

  5、后勤保障:乡配有专门储存灭火器具、柴刀、灭火弹等场所,有专人保管,乡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救助工作,发生火灾的有关村委会负责所有扑救人员的茶水、点心供应工作。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3

  清明祭祀用火增多,又值春耕的繁忙时节,森林火灾隐患增多。为切实抓好我乡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启动原则。

  在我乡境内发生森林火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时启动本预案。

  二、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乡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三、扑救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我乡实际,扑救森林火警、火灾的原则是:

  1、扑救森林火警、火灾的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警火灾要求在 4 小时内扑灭,较严重或较边远的林区的森林火警火灾要求在8小时内扑灭。

  2、就近组织力量,以自救为主,外援为辅,做到村自为战,发生火情要全民动员,立即出动,边打火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风吹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通过检查验收确认不再复燃,接到命令才能将人员撤离火场。

  4、扑救森林火灾,由乡政府或乡护林防火指挥所统一组织和指挥,干部带队,根据火场情况合理布置力量,正确指挥和调度。

  5、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四、林火监测和火情报告。

  1、林火监测。各行政村实行村民自治巡山护林,护林员统一服从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安排,巡山护林划区域管辖。

  2、村组设立火情监测电话,发现火情,所有村组干部、群众、林场承包人均可直接向乡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3、火情报告。火情报告主要靠手机和村民家中电话,报告要做到及时、准确。火情报告应按规定的次序报告,次序为群众→村民委员会→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接火情报告的单位为乡森林防灭火值班室,接收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实行首问责任制。防火期间,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和24小时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五、扑火力量的.组织与准备。

  1、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机关干部、基干民兵为骨干的应急分队人数50人。

  2、各村应成立领导组和建立义务扑火队。各村森林防灭火领导组由各村两委组成,村扑火队伍中的队员以常年在家、身体健康、年龄 60 岁以下的主要劳动力中抽调,村级人数不少于20人,造册登记,上报乡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3、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对队员进行防火知识和扑救技术的培训。

  4、发生森林火灾时,乡森林防灭火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划定的职责范围切实履行职责。通信、电力部门要保证线路畅通,以便了解掌握火灾扑救情况。卫生院要组织技术力量较强的医疗队伍,为扑火工作提供医疗服务,做好扑火伤员的救护工作。后期保障部门要随时保证扑救所需的汽油、电池、食品的供应。派出所负责指挥交通、调查起火原因。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协调各部门关系,接待上级领导。林业站负责传送扑火信息,提供扑火所需的图文资料。

  六、实施步骤。

  1、各村、林场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救,火情就是命令,力争把火消灭在初发状态。

  2、发生森林火灾,各行政村要立即组织扑火力量进行扑救, 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并将火灾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级报告火情要及时、准确,不准弄虚作假。

  3、村义务扑火队为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一梯队,乡义务扑火队为第二梯队,外乡扑火队伍和武警、公安、消防队为第三梯队。

  4、妥善保护好起火现场,由当地派出所、林业技术人员勘验查明起火原因,对肇事者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4

  清明将至、祭祖、踏青、生产用火活动增多,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情,特制订森林防火期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

  (一)成立青龙乡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

  成员:

  各村相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期内的组织、宣传发动与扑救工作。

  (二)组建森林防火突击队

  第一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二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三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四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三)成立乡、村、组森林防火包保人

  略

  (四)森林防火领导组、突击队、森林防火包保人职责

  1.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辖区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辖区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4.突击队由领导组统一调度,及时归队参与火灾扑救。

  二、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清明节前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森林防火工作,并要求各村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安排召开各村民组长、党小组长、群众代表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2.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将对各村、场进行防火督察。查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漏洞和火灾隐患。

  (二)森林防火宣传

  1.乡政府安排宣传车在清明节期间全面开展宣传。

  2.各村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及时增设防火标语,要求每个村民组普及率不少于2条以上。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包保人、党小组长,要严格实行巡视、重要地带的旁观蹬守式防守。同时对“痴、傻、呆、精神病人、老、幼”等六类人员实行责任监护,落实监护人,明确监管责任。

  (四)防火值班

  清明节期间,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各村、场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村、场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报乡防火领导组,领导组将实行不定期进行防火电话查询和现场督察检查。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对于重大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领导组要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协助灭火。

  (二)森林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村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乡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其他村、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

  2.乡扑火机动力量由乡防火办按照领导组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按调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均按《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临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和在校学生上山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乡扑火队伍的交通费、生活费由乡财政解决;村级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村解决。

  (五)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森林公安部门负责,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办、决不姑息。防火紧要期内火警火灾,辖区森林公安要及时发送简报,通报全乡。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5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针对今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区域基本情况

  大坦乡位于祁门县北部,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13公里,东北与黟县接壤,东南与柏溪毗连,西南与祁山镇为邻,西倚古溪乡,西北与安凌镇相连。全乡地域面积92.63平方公里,所辖大中、光华、复习、联枫4个行政村,30个村民组,1194户,4000余人。

  二、分级负责

  凡发生森林火灾,乡、村两级都应照行政区域辖权属,组织扑救,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负责处理,必要时向县防火指挥部报告或求援。

  三、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在和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四、扑火预案

  1、组织领导

  发生火灾,乡政府、乡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发生重大火灾,向县防火指挥部求援。

  2、具体措施

  (1)特殊期间乡政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2)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人为各包村领导。

  (3)安排专对重点地段和坟山进行盯控。

  (4)安排护林员全天候进入林区巡逻,林业站人员和乡政府干部对路面巡查和查岗。

  (5)安排大坦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带一封“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书信给家长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3、扑火战术

  (1)以人力扑救,发动当地村群众和乡、村扑火应急小分队扑救为主,并辅以组织周围村的'力量。

  (2)林火起初尚处于低能量火时,采用及时报警,人海战术的方针,实施直接扑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林火已形成高能量火时,采用“牺牲局部、保存整体”的方针,以开防火隔离带间接扑救为主,特别要注意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扑火力量

  以各村群众为主,辅以扑火应急小分队,必要时由乡政府调集周边村参加扑救,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5、森林火灾的报警和指挥扑救。

  6、后勤保障。扑救森林火灾是全社会的责任,发生重大森林火这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标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1)作好信息上传下达,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无阻,对下由值班领导负责,对上由潘德俭乡长负责。

  (2)调动车辆输送扑火人员和所需物资,由党委副书记苏晓梅负责。

  (3)扑火队伍组织由武装部长丁晓理负责。

  (4)现场指挥由潘德俭乡长负责。

  (5)对扑火人员的个人损失,受伤人员的救治作必要的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党委委员江仙娟负责。

  7、严禁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救火。

  五、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明火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现场指挥长宣布森林扑火工作结束,扑火人员方可离去。

  1、森林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调查处理。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上报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内容包括起火点、时间、起火原因、损失情况、扑救情况、当事人姓名住址、处理结果等。

  3、凡发生过火灾面积100亩以上重大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三天内,局面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重大森林火灾的肇事者,符合立案标准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追究法律责任,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村委会予以积极配合。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6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燃放烟花爆竹习俗浓厚,春耕备耕农事用火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我县清明期间“零热点、无火灾”,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4月2日至4月8日。

  二、积极预防

  (一)做好预警监测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县气象局要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并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

  2.护林员要加强地面巡护,金鸡、金盆山等高山瞭望台加强监测瞭望,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报送信息。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林火卫星热点,由所在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要组织实地核查,40分钟内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要在1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二)从严管控火源

  1.全面落实《禁火令 》,4月1日至4月10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针对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较多的特点,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控,每个乡(镇)至少组织5支、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至少组织2-3支专职巡查队伍,进行全天候的野外巡查。要重点部署乡村工作,在林区要道、墓地集中区域设卡设点,对所有进山车辆、人员严格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收缴火种及祭祀品。要开展鲜花换祭祀品活动,以压倒性态势,全力打一场发动群众的人民战争。

  3.县公安局要加大警力投入,对在林区违法违规用火的`人和事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惩罚,起到教育震慑作用。

  (三)铺天盖地宣传

  1.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平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县电视台要制作公益广告加大播放密度;县移动公司要向境内用户发送警示教育信息;各乡镇、各行政村要向本乡(镇)、本村所住居民要发送防火宣传短信,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每天推送防火信息;各乡(镇)要在林区张贴全省“五个禁止”公告和县《禁火令》,悬挂横幅标语,刷新建立永久宣传碑牌,在重点区域树立警示牌,极力宣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谁烧山、谁坐牢”的防范责任意识,全力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清明节前安排一堂森林防火、文明祭扫专题公益课,与家长签订文明祭祀承诺书。

  2.专职宣传员、护林员要统一佩戴红袖标,敲铜锣、手持喊话器等工具,走村进户开展警示教育。

  3.专用宣传车放大音量,不间断地巡回在林区村落开展宣传。

  4.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祭祀并签订承诺书。

  5.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派的17个成员单位在4月2日至4月6日期间要每天深入各乡(镇)专项督查森林防灭火开展情况,对火灾频发易发的村落、区域实施重点检查,对部署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开展宣传不力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全力备勤备战

  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制订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各乡(镇)依据县专项预案,制订符合本乡(镇)实际的专项预案,于4月1日前报县防火办备案。要切实充实物资,强化预案演练,确保扑火需要,确保处置高效。

  2.各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日必须确保一人在岗,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4月2日至4月6日期间,全体干部、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休假,加强巡山护林工作。

  3.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确保一声令下拉得出、扑得了。

  三、高效处置

  (一)坚持科学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4月2日至4月6日,每日16时向县防火办零报告本区域森林防灭火信息。县防火办每天16时30分前向市防火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各乡(镇)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县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并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果断、科学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乡(镇)每一小时向县防火办报告一次,县防火办每两小时向市防火办和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一次(填写火灾调度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坚持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出现火情,乡(镇)必须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随扑火队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县公安局要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调查案件,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坚持重兵扑救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县专业队和火灾发生地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和周边乡(镇)半专业队为第二梯队,以其它乡(镇)半专业队为第三梯队。天气条件具备时,协调县气象局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2.跨区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派其它乡(镇)半专业队进行支援扑救;必要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调动航空护林飞机或其他县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

  (四)坚持现场指导

  出现火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要立即赴火场指导调度处置工作。对发生在敏感地区、重要地区及其他地区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县政府要派出包干乡(镇)督查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7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1个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另成立 7个应急小组,即火场指挥组、扑救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灾后生产自救组。

  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略)

  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党政办。主任:程容添(林业站负责人),副主任:陈万新(党政办负责人)、朱卫星、朱角亮、杨伟东(林业站副站长),成员:全体党政办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办公电话。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备勤。

  第一组火场指挥组由郑惠坚副书记、林树脉、曾吉永、冯建坤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第二组扑救组由邹运河、曾伟平委员、罗建文副镇长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积极召集各村干部当好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第三组宣传报道组由朱燕珍、吴汉军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第四组治安保卫组由何显明(委员、副镇长)、张己锐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协助做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转移。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由朱四平委员、陈惠强工会主席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第六组医疗救助组由黄建煌副镇长、曾锦煌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第七组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由刘建雄委员、杨浩涌书记助理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主要职责: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对工业、农业生产救灾复产,组织灾区企业和农村的生产自救;提出恢复生产计划,并报镇政府、县镇府;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村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情地点、掌握火势情况、及时向镇府报告火情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镇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8

  清明期间是森林防火的高发期,做好防控工作尤为重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光泽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遵守《福建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和《福建森林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当天及时逐级报告,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报,保证火情处置科学有序。要杜绝漏报和瞒报森林火灾的现象发生。在清明期间(4月2日至4月10日),实行辖区火情“零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每天16点之前,将各村(场)森林火情及值班情况上报乡防火办。

  二、严控野外火源,加大处罚力度

  各村(场)要以“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为主题,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消除活动,大力推广鲜花祭扫、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看守作用,特别要加大散坟区域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尤其要管住县乡道沿线、旅游景区、墓区陵园、森林公园等火源管理重点区城,加强巡护;要盯牢春耕生产高峰期、清明祭祀高峰期、重点时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发布禁火令;要盯紧精神病患者及智障人员、儿童、年纪较大农民等三类重点人群,加强入户宣传,落实好智障人员、儿童的监护人员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禁火令,在重点地段和进山路口设专人严看死守,做到山有人巡,卡有人守、路有人保,确保火种不入山,火源不入林,森林公安、林业站应对野外违章用火者加大查处处罚力度。

  三、增强政治意识,做到履职尽责

  各村(场)务必要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履职尽责。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和具体人员,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

  各村(场)要结合全乡当前正在开展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对森林火灾隐患再次进行彻底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墓区陵园周边、自然保护区的隐患排查,查找可燃物隐患点,列出问题清单,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扑火队应处临战状态。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

  各村(场)要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开展绿色祭扫、低碳祭扫,推进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方法,改变不良用火的传统习俗。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防灭火宣传,融合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体,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公益宣传和新闻报道,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在各林区主要上山道口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在景区、墓区、林缘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方悬挂横幅、刷贴标语,召开森林防扑火会议、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组织护林防火队伍巡查、组织护林员进村敲锣喊话等,增加宣传频率和宣传时间,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森林火灾处置原则

  1、森林火灾的扑救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精心组织、科学指挥,“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2、乡半专业扑火队和各村义务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力。

  3、当乡内发生重、特大森林火情,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司前乡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预案》,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抽调各级扑火力量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直接参与扑火应急工作。火灾扑灭后,未发生复燃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防火办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指出改进措施,并向县防火办报告。

  4、森林火灾的扑救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七、后勤处置

  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场)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扑灭火的后勤保障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蓄积量、人员伤亡、其它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根据调查报告确定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9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都昌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长汪力任总指挥,党委班子成员为副指挥。

  2、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乡村均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及时上传下达。

  4、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故,参照《狮山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二、强化宣传,落实措施

  1、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会议、印发防火须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林区进山路口和重点防范地区均应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碑牌,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各村不得少于5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的政府及防火指挥部报告。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村两委要落实村、组干部包片、包路段,推广使用防火传令牌,加强对痴呆、精神病人的管理,实行登记造册,落实防火期监管人,要加大对私设电网捕猎的'排查力度,对重点路段要安排清除杂草,消除火灾隐患。

  三、制定方案,组织扑救

  建立以基干民兵、青年骨干为主体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配备防护和扑火装备。乡森林防火应急队,人数不应少于50人,各村应急小分队不应少于10人,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教育和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妇、童上山扑救林火。

  四、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成员要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场火情情况,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增援。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 “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应急队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进入火场易造成生命威胁的,先围而不打。“两严禁”: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童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组织指挥能力不强和不熟知林火特性、不清楚山场地形的带队扑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乡防火指挥部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事后处理。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案件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乡林业站、都昌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车辆、食品等其它费用,视情况不同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党纪、政纪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0

  20xx年清明节将至,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农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用火逐渐增加,正是我镇春季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祭祖,加之春耕备耕的全面开始,野外火源急剧增多,全镇森林防火将进入高危时期。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国务院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处置森林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森林火灾处理原则

  (一)森林火灾处理必须贯彻“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处理按照先主要后次要、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

  (三)森林火灾的处理实行行政分级负责,早期火情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处理并报告镇政府,半个小时内未扑灭的由镇政府负责处理,一个小时内未扑灭的由镇政府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处理。

  (四)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火警当地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半个小时内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一个小时内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危及居民点,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其它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并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下列森林火灾应及时报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派人协助当地村委会指挥扑救或督促扑救。

  (六)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和未成年人。

  二、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安监、林业副镇长任副指挥,包片领导、办公室、安监站、财政所、民政办、文化站、林业站人员等组成指挥部成员,镇组建干部扑火应急队伍,预备役扑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前期宣传工作,安监部门负责森林灭火工作,镇聘护林员应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向群众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安全用火的意识。在防火期内,护林员务必每天巡山,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森林火灾处置程序

  (一)火情信息,立即报告。各村出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镇办公室(办公电话:xxx)报告火灾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发现火灾的时间、地点、林相、火场面积、火势及四周一些基本情况),镇办公室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一方面通过当地迅速组织扑火力量上山扑火,一方面调拨有关力量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并及早通知林政、公安部门迅速介入火灾案件的查处。

  (二)领导到场,组织指挥。党政主要领导到火场亲自组织扑救,选择安全地带设立前线指挥部,由指挥长负责现场统一指挥扑火,有序地开展抢救、调查、善后等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若干个工作组。

  1、火情侦查组。由熟悉地形、植被的当地干部或村民组成,负责收集火场信息情报,及时掌握预测火灾的发展趋势,准确报告情况,传达批示和命令,并为指挥部提出决策建议,当好参谋。

  2、宣传动员组。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各扑火队伍进行战前思想发动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宣布纪律。战前动员力求语言精练,简短有力。

  3、灭火作战组。将灭火作战力量分为二个梯队:第一梯队为义务扑火队,主要以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村强壮劳动力等临时组成,由镇政府、村委负责组织。第二梯队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政府协调县森防指挥部派遣。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未成年人、年老体衰人员、孕妇和残疾人员参加。参加扑火的人员必须带好扑火工具(如砍刀、二号工具、锄头),配备阻燃服、水壶、毛巾、手电筒等,特别要避免穿化纤服装。扑火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纪律,坚决从火尾进入火场扑火,沿着火的两翼火线扑打。坚持顺风扑火,不要直接扑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扑火。一旦在山腰、平地被火围困,要用衣物蒙头逆风对火突围逃生。

  4、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和火灾发生的村委负责人员调动、安排或设立指示牌为扑火救灾的有关人员引路、运送扑火物资,负责做好扑火期间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要确保火灾现场的公路、通讯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火灾现场,维护火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根据前线指挥部的批示协助当地村民安全转移、撤离和疏散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

  5、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组织医疗骨干人员,全力、及时抢救伤员。

  6、火案查处组。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要及时组织调查组随同扑火人员一起进入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从重从快惩处火灾肇事者。对构成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7、宣传报道组。由镇办公室、文化站组成,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现场的新闻管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尽快研究出宣传报道口径方案,经镇党委、政府核实批准后才能报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入现场拍照、摄像、录音、采访,严防因宣传不当产生负面影响。

  8、火场清理看守组。明火扑灭后,由包片领导负责组织足够人员认真清理残火、余火或暗火并看守火场4个小时以上,在确保不会死灰复燃的情况下,扑火人员方可撤离火场。撤离火场前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要清点人数和工具,确保人数不少、工具不丢。

  (三)善后处理。

  1、镇民政办负责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2、扑火费用。扑火期间所消耗费用,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肇事者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如动用专业森林消防队扑火的,按省规定标准计算人员工资、油脂燃料费及机械损耗费。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1

  20xx年清明节即将临近,清明节期间祭祖活动是引发山林火灾的重要隐患之一,为保护南极乡森林资源安全,及时扑救森林火灾,结合以往清明期间防火工作经验,以及当前防火工作形势,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全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乡、村两级必须要加强清明期间的值班值守,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强化宣传

  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机制,各联村组长及联村干部以联系村为防火责任区。乡政府召开森林防火工作布置会,做好乡、村二级防火工作的'衔接及扑火人员扑火常识的培训。

  各村委会召集村民组长、村民代表、民兵召开防火工作会议,把当前防火的形势宣传到户、到人。制定本村防火工作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分工任务。

  要全面做好防火流动宣传工作,倡导文明祭祀。在宣传过程中及时制止野外用火。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5为休假日,在节假日期间,乡防火值班领导在当日下午4点半前向市防火办实行零报告。

  三、扑火力量组织及要求

  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各村成立防火工作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村两委成员及联村干部为成员。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各村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由工作组发动村民开展扑救工作,并立即向乡防火领导组报告,由乡领导组布置增援扑救工作。

  全乡发生一起火灾情况下,乡防火领导组按照联防联控要求,调动无火灾村的防火人员增援火灾村的扑救工作;当二起或多起火灾发生时,各火灾发生村的自行扑救作为第一反应,乡防火领导组根据火情,统筹安排。

  (二)森林火灾扑救以乡、村组织扑救为主,发生火灾后,视火情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以下情况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协调组织扑救。

  1、火场跨乡以上行政界限的;

  2、已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3、过火面积大,本乡范围扑救力量无法扑救的;

  4、对居民居住地重要设施和自然保护区、森林风景旅游区构成严重威胁的。

  (三)扑救森林火灾时,乡设立火场指挥部,火场指挥部由乡防火领导组同志参加,并由具有扑火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的同志担任指挥。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1、迅速制定扑救战术方案;

  2、全面指挥扑火工作,对参加扑火的人员统一调度指挥,使

  3、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4、根据火情情况,向上级提出兵力变动意见和物资申请计划;

  5、负责火场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

  6、负责扑火安全。

  四、其它

  如发生火警、火灾必须按宁国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与火场各火点,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火情信息及指挥部扑火指令的准确传达。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公安派出所查处。

  五、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重点注意事项

  1、扑救动员时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孕妇、儿童等不具备扑火能力的人员进行扑救。

  2、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在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避免蛮干硬上式的扑救。

  3、扑救结束后撤离时必须清点好上山的人员,避免无序撤离时人员的遗漏。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2

  为确保我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安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扑火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平安新西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根据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扑火工作队伍。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广泛宣传,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1、镇、村两级分别召开动员会,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清明节期间,各村、组书写宣传标语,每村有一条以上固定性标语,每个村民小组有3条以上宣传标语。

  3、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和宣传车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

  4、上门提示。驻村工作上门上户提示野外禁火,重点对务工返乡、回乡探亲人员进行宣传提示。

  5、鸣锣警示。每个村在清明前三后四时间内要有鸣锣警示、巡查主要地段、山头、屋场。

  三、制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防火措施和管理。

  1、落实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分管干部具体抓,清明节期间继续实行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党员、组长包户;学校校长包班,班主任包学生,层层落实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同时突出重点人群,对呆、傻、老、幼、精神病人以及返乡探亲人员,进行逐个登记,逐个落实监护人,对呆、傻、老、幼、精神病人员失火,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2、镇值班人员,在清明期间负责对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逐日进行巡查,并组织调度镇防火半专业队伍和各村扑火应急队伍参与火警、火灾的扑救和处理。严格依规报告火情,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即每日17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3、清明节期间,各村、组防火重点地段,山场必须指定专人管护,并砍伐隔离带。清明期间对婚丧喜庆时要燃放鞭炮或烧香、纸的,村委会要与其户主或理事人员做好宣传,同时委派专人负责。

  4、各村、各单位两节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下午4:30-5:00之间向镇政府报告当天情况,无事也要报平安。

  四、科学处置火情

  1、森林防火做到以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做到早安排、早预防、早扑救,达到打早、打小。

  2、严密组织。发生火情,乡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指挥,山火持续2小时以上未扑灭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报告,3小时明火未扑灭时,不打关门火、不瞒报、漏报。及时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向县领导,县林业局、挂钩部门申请协助。

  3、发生火警或一般火灾时,启动本级预案进行处置。

  五、工作目标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无重大财产损失、确保没有省级热点火灾出现、确保损失降到最低。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及时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自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森林失火事件。

  3、接到火警报告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各就各位,做到到位及时,通讯畅通,处置有力,善后妥当。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3

  “清明”是我国传统节日,上山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爆竹、户外踏青等人流成倍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多,为应对“清明”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依据和目标

  以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资兴市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资兴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为依据,实行依法治火、科学防火,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镇党委书记欧小红任总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英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刘向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廖子彪,镇党委副书记欧阳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厚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进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熹,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平(常务),副镇长何子桓,副镇长邵艺,林管站、党政综合办公室、黄草中学、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财政所、计生办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镇林业专干李志鹏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清明”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1日至4月8日

  四、突出重点

  宣传重点: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短信、网络等媒体和警示牌、宣传资料等媒介,在景区、车站、码头、县道主要路口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巡查、检查重点:主要路口、山口,主要墓区入口、地段等,必须设立临时检查点,向过往扫墓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倡导人民群众“文明祭祀、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把火源堵在当下。主要路口为:岭秀路口、黄草大桥、019县道秋木村路口、坦头码头路口、太玉码头路口。

  五、职责分工

  清明期间,将根据天气状况,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面备战“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1、村(居)民委员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到责任村(居)民委员会指导、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3、镇纪检监察室:负责各村(居)民委员会的督查。

  六、工作要求

  1、镇组织辖区单位成立一支20人的巡查队,各村(居)民委员会成立一支10人以上的巡查队,每天在辖区重点地段、主要墓区巡逻。领导要统一包片,镇村干部包山头、坟头、墓区。在主要路口、大型墓区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对上山扫墓人员进行登记。在景区、车站、码头、集市、主要路口发放“致清明回乡扫墓群众的一封信”,倡导文明祭祖。发生森林火灾,严格追究包片领导及具体负责山头、坟头、墓区责任人的责任。

  2、护林员要做好包干山头、林地的巡逻巡查工作,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指挥部将对护林员巡逻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者将对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3、要成立秩序维护组,由副镇长何子桓担任组长,负责维护清明节期间的交通秩序,确保应急车辆通行。

  4、“清明”期间,镇森林防火队、村(居)民委员会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及森林防火护林员严格请假制度,村(居)民委员会专职干部外出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请假;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外出要向书记、镇长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各(居)民委员会每天下午5点前须向镇防火办报值守情况。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4

  为确保20xx年清明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根据《共青城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应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村两级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切实把保护好火灾发生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好居民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镇、村相关部门应按照承担的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二、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预案适用于甘露镇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时间为20xx年4月1日至4月8日。

  三、组织体系

  指挥机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情处置情况。具体职责:

  (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之间的协调。

  (2)后勤保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设备、机具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各村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现场督导。派扑火工作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扑火救灾工作。

  3、办事机构——镇防火办

  (1)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督查和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四、森林火灾扑救指挥

  1、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参加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根据火情的发展态势,各级领导必须靠前科学指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以镇半专业队、村应急队和机关干部为主进行扑救,必要时组织村民和民兵为辅进行扑救,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灭火战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确保居民人身和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等重要设施的安全。

  2、凡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持续时间在0.5小时以上且仍不能有效控制的,应及时向镇防火办报告,镇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

  3、根据火灾不同程度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一般火灾有辖区村负责扑救。村党支部书记要到现场组织指挥村应急队进行扑救。

  (2)过火面积在50亩以下或火场明火燃烧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的'由镇指挥部组织扑救。镇分管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场,镇半专业队和村应急队必须到位进行扑救。并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3)火场越过本镇范围、周边乡镇的火场距本镇边界3公里以内的、过火面积超过50亩或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的,由镇指挥部组织扑救。防火指挥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场,镇半专业队和村应急队必须到位进行扑救,并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4)清明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并坚持每天16:30向市防火板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五、扑救力量及装备组成

  扑火力量以镇半专业队和村应急队为主,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为辅。

  镇要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扑火防队伍,配置风力灭火机5台、二号工具100把,每人配备一个水壶、一条毛巾等必需装备。

  村级要组建一支10人的扑火应急队伍。至少要配置二号工具50把,每人配齐一个水壶,一条毛巾等必须装备。

  六、森林火灾善后处理

  1、火灾扑灭后,火场要留足看守人员,巡山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2、森林火灾的调查,由林业办和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责任追究时,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依法惩处。

  3、要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民不受伤、不挨饿、情绪稳定,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5

  为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成立虎踞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总指挥长:

  指挥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由周谷雨任办公室主任,胡泽磊、谭安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调度和情况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面压实责任。各村要把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防风险、保安全”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实各项工作。要全面压实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以及“五包”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宣传预警,营造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清明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网络平台、村内广播等方式,以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预防扑救知识为重点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大力普及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扑火安全避险自救技能,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区以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地段设置宣传警示牌,提醒村民注意火灾隐患。

  (三)强化火源管控,排查消除隐患。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关键环节,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在林区、林缘边燃放烟花炮竹、烧纸烧香等祭祀用火和烧荒烧草、烧火土灰、烧拉圾等农事用火的管控力度。要加强巡查管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的防范和管控,确保火源早发现、早处置。要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和落实全方位、拉网式以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惩违规用火和火灾肇事者,有效震慑涉火违法犯罪。

  (四)强化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提升能力,胜任工作,确保发生火灾后,能按照预案科学、有序、高效地组织扑救和处置。要对扑火机具和物资装备进行检修、保养、补充,满足扑火所需。“清明”期间,各村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迅速出动,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合理安排清明期间值班值守人员,充实值班调度力量,严格值班值守制度。清明期间,所有干部职工和村干部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村干部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外出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请假;镇党政领导外出要向镇党委书记报告;村干部外出要向在镇主要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六)强化督查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办点领导要在清明前带领办点干部到办点村进行森林防火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清明期间,对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和组织指挥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频发或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以及隐瞒火情不报等行为,要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重大火灾事故以上信息;各村要及时掌握一般火灾事故信息。火灾事故发生后,各村要及时向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火情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火势情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环境状况;

  6.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二)先期处置。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主管部门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具体处置程序为:

  1.值班人员接到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依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2.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根据火灾情况在请示领导决定后及时向上级报告和请求支援;

  3.镇政府应根据火情动态,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火灾;

  4.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且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三)应急响应。当火灾事故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重大级别以下火灾事故由事发地有关部门率先启动相关预案;需要镇政府协调处置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保障。

  1.后勤保障。遇到重大火灾时,由镇党政办负责协调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2.秩序维持。重大火灾发生时,要及时联系交警二中队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由虎踞派出所保障灾民安全等工作。

  3.基本生活保障。镇各部门、各站所要齐心协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受灾群众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积极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及时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证全镇清明节期间零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方针,结合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

  常务副总指挥:

  副 指 挥:

  成 员:

  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刘西平同志担任主任,负责森林防火上传下达。

  各村设立值班室,并公布值班电话,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村主任任本村应急分队队长,民兵营长任副队长。

  2、成立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

  队 长:

  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总人员预定为220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各村民兵营长负责落实好人员。其中重点监控的藕塘、茶山、垅塘、田心村每个村不低于30人,其他村不低于10人。各村民兵应急分队由民兵营长带队负责,紧急情况下,其他几个村支援重点监测的四个村。各分队一律服从指挥部调派。

  各村民兵营长需对各村配备的二号工具全部清理到位,确保扑火设施能正常运转。

  3、成立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4、成立治安维稳组

  治安维稳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综治维稳办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5、成立医疗救助组

  医疗救助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镇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6、人员分片分工

  根据镇驻村的人员安排、镇干部施行包村责任制,以各驻村人员负责本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对于人员需要和调配,一切以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基准。具体分工附后表2。

  7、坚持值班执勤。

  森林防火特护期,坚持值班制度,镇机关所有干部和村两委及相关干部,要坚持全天工作制,坚守岗位,并制订好各村组人员值班表。镇机关值班表附后表3。

  二、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镇驻村领导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下村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机关干部根据值班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24小时值班。

  2、镇政府在清明节期间,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并向书记、镇长报告。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森林防火灭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机关应急分队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各驻村工作组要配合林业站进行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4、村两委成员清明节期间要按排值班巡逻,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应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5、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特别在清明放假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禁止火源进山。护林员要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6、各村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村应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8、巡逻队清明节期间要在山下上山入口进行设卡,进行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同时督促镇、村两级聘用巡山人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工作督查及信息反馈

  1、各村巡山人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主要干部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巡逻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各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报告。

  四、发生火情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扑救路线

  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立即启动预案,由起火村的护林防火领导组,立即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和干群进行扑救,同时立即通过电话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话:xx)。相邻各村扑火应急分队应自觉加入扑火队伍中,进行扑火抢险。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告后,由带班领导立即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并电话通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和镇属机关单位,组织好扑火应急分队。由副指挥长带领各组扑火人员立即乘车出发;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加。火灾扑灭后,应派专人对火场进行清理,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撤离。各村将自己的扑火工具带回村上由村委统一保管,镇上扑火工具由镇政府集中保管,以备再用。医疗救援组应立即响应预案,随时可以开展医疗应急。

  五、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政府会同林业公安、派出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根据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7

  清明节将至,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渐入峰期,旅游及祭祀等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湖口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扑火应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基本原则

  1、本预案涉及的村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2、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坚持以人为本,把科学安全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好“打早、打小、打了”工作要求和安全扑救规程,确保扑火安全。

  三、基本目标

  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最大限度地杜绝我镇森林火情,发生火情、火警,能够快速安全有效处置,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我镇森林资源的保护。

  四、基本措施

  1、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明火进山入林,严禁在山林和墓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严厉处罚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充分发挥护林巡山员的作用,把森林防火的“关卡”前移,从源头抓起。

  3、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在全镇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活动,倡导以献鲜花、花篮、花圈等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通过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张贴、分发禁火令(通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以及广播、宣传车、喇叭等简便有效的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五、部门职责

  1、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做好护林员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及管护责任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巡查工作。遇火情第一时间做好报警工作及向上级部门报告。

  2、扑火应急小组:做好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3、应急办:负责我镇消防物资储备、火情时的防火小组调动工作及与县应急局的'信息报送工作。

  4、森林防火办:负责全镇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对违规用火的及时制止、依法从严处理及与县防火办的信息报送工作。

  六、严阵以待

  在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启动应急预案。各森林扑火队伍要高度戒备,提高警戒,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切实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8

  为做好20xx年我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鼓山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鼓山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常务副指挥:

  副 指 挥:

  成 员:

  二、强化应急扑火队伍

  1、4月5日—4月7日为扫墓高峰,各村两委干部在镇包村领导的统一调度安排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保安270人分布在各村林地巡逻,对上山祭扫人员进行宣传监督。

  2、镇政府组建一支由森林消防队员(11名)、镇联防队员及城管队员组成的50人应急扑火队,随时待命,并配备三号扑火工具100把、灭火弹200粒、柴刀200把、水箱30个。

  三、加大宣传教育广度

  1、沿山各村(单位)要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落实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刷新森林防火标语牌,张贴清明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做到进山路口都有牌、明显路段不漏牌,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2、沿山各村要在主要进山道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站,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彩旗,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单广泛发放,做到人人知晓。

  3、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有林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点发放鲜花等物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鲜花、植树、压纸、诗赋、音像等低碳环保的形式文明祭扫,改革烧纸钱焚香放鞭炮的`祭祀陋俗,减少火灾隐患。

  四、加强值班巡查及督察工作

  1、在4月5日-4月7日,各有林村(单位)每天要安排一名村两委成员带领扑火队15—20人,携带扑火工具上山巡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通讯畅通,密切注视林区火情动态,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就地扑灭。

  2、各有林村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取消4月5日—4月7日期间休假,照常上班,并到各村检查督促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3、成立由镇效能办牵头的督查组,对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期间机关干部及各村人员在岗在位人员及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察工作由效能办王勇具体实施。

  五、及时报告火情

  各村或个人在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现火情,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政府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报告时,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

  六、扑救程序

  各有林村一旦发现火情,主官应在第一时间带领扑火队到达火情出事地点进行扑救。镇分管领导及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做好扑火工作。

  七、车辆调配及后勤保障

  清明节期间,全镇车辆集中管理,服从镇党政办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镇机关车辆应优先安排2部车辆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租赁中巴车2部用于应急突击使用。镇食堂负责4月5日—4月7日的午间伙食供应。

  八、火案查处

  镇林业站积极配合区森林公安做好森林火灾查处工作,对肇事者依法作出处理,确案率要达90%以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森林防火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9

  清明期间是每年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上坟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我街道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特别是村村响,大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在重点地段、进山入口处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标语牌,要把有关防火村规民约和措施印制下发到各家各户,做到人人皆知,要签订护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与检查,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林区重点防火地段设卡,严禁烧纸钱燃放鞭炮,严禁火种上山,加强日夜巡查,以确保万无一失。

  1、召开街道、村(社区)、组干部会议,对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部署,三级联防。

  2、在清明节期间街道不定时间进行宣传。

  3、大力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二、建立专门机构与森林灭火应急队伍

  为确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段红玲书记担任,副指挥由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谢小康和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卢斌晖担任,办事处所有干部为成员,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办事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巍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事务工作。各村(社区)均应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组建一支人数在10—15人的抗击森林火灾突击队,落实好应带的`扑火工具,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临战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第一分队 队长:

  队员:

  第二分队 队长:

  队员:

  2、卜里坪街道清明期间城区景观林路口森林防火值守工作战人员安排表附后。

  三、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各有关村(社区)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在5分钟以内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和确切地点、方位以及增援人员行动路线、接头地点、办法等情况,准确地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报告。

  2.村(社区)干部应立即集中并带领本村扑火队员迅速赶赴起火现场组织灭火。

  3.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在现场指挥,协调配合街道扑火队采取行动和继续发动群众投入灭火。

  4.当情况紧急需要增援时,有关邻近村接到通知后,应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好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增援,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服从命令听指挥。

  四、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接到火警电话时,应首先向值班组领导汇报,之后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2.当天值班带班领导接到火情后,应迅速通知街道全体扑火队员,5分钟内赶到街道办事处集中,并换穿灭火专用服装,携带灭火工具,投入灭火。

  3.以队为单位,由队长负责集中本队队成员,乘车赶赴出事现场投入灭火。全体成员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全体成员注意扑火安全,严禁个人单独行动,在灭火过程中各小组应经常清点人数,互相照应,齐心协力,全力扑灭山林火灾。

  4.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一人驻办事处指挥协调,一人在现场指挥。

  五、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林业公安应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村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调查,对人为因素引起森林火灾的,要坚决查处。

  六、抢险灭火后勤保障

  1、火场向导:发生火灾的村应为各个扑火队配备一名熟悉火场地形道路的向导,根据山形地貌及风向、风力判断,采取适当的扑火路线。

  2、物资保障:后勤组应在扑火队出发前为每位扑火队员发放手电筒、毛巾、打火棒、备好水以充分补充体力。

  3、灭火器材:街道办事处并投入3万-5万用于物资补充,街道森林防火器材室备有扑火工具500把、砍刀500把及打火棒500根、铁铲500把、手电200把等。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积极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及时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方针,结合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值班电话xxx),由蒋祖荣同志兼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及《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镇森林防火有关要求,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利用村村通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刊出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民性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措施决策,教育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杜绝烧灰积肥行为。加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及五种人(痴、呆、聋、哑、傻)和精神病人及林区坟主的管理。在防火期间内,不定期下乡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在防火的重要地段和要害部位设立醒目的、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提示人们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减少森林火情的出现,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林业站必须加大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工作,搞好护林工作,加大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人和事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确保我镇森林安全。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一)层层落实责任制

  镇、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的联防管理责任制,实行镇、村一把手负总责,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山头,镇林业站人员落实到主要林区地段,准时掌握火情的第一信息。

  (二)建立完善保障组织机构

  1、建立后勤保障组。组长:xx,办公室:xx,主要负责资金、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2、建立医疗救助组。组长:xx,由卫生院负责实施。具体负责医疗药物、器具的筹备,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护送等工作。

  3、建立应急扑火队。具体负责火情、火灾等扑救工作。

  4、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应急分队,做到一旦发生火情、火灾,人员到位、力量到位、扑救到位。

  5、建立综合协调组。组长:黎志明(党委副书记),成员:所有村干部。具体负责协调各村各小组工作,做好沿山路口的向导工作,督查指挥各项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6、建立现场保护组。组长:钟国光(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做好现场保护,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秩序等,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和火场事故调查,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

  (三)建立完善值班制度及报告制度

  1、镇政府、林业站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凡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2、一旦出现火警、火灾必须按程序上报(即村—镇—市),并根据情况启动预案,一律不准越级上报(除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做到通讯畅通和做好按程序报告工作制度。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

  林业站人员及镇、村干部驻村、负责的区域巡查,加大力度,排除一切火灾隐患,值守进山十字路口,坚决杜绝,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出现。

  (五)强化纪律,强化督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全镇不发生火情、火警、火灾

  1、强化纪律,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必须认真落实好护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一旦遇到火情、火警、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凡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就各位,立即投入到扑火抢救工作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听从指挥安排或者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擅自离岗,临危退缩,贻误工作的必须严肃处理。

  2、强化责任追究,凡是人为因素,在本辖区造成的火警、火灾的,必须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凡人为原因出现一起火警、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处理。

  四、发生火情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扑救路线

  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立即启动预案,由起火村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和干群进行扑救,同时立即通过电话向镇林业站或镇值班室报告。相邻各村扑火应急分队应自觉加入扑火队伍中,进行扑火抢险。林业站工作人员或镇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带班领导立即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应急扑火队实施扑救。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加。火灾扑灭后,应派专人对火场进行清理,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撤离。各村将自己的扑火工具带回村上由村委会统一保管,镇上扑火工具由镇林业站集中保管,以备再用。

  五、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镇政府会同相关村委会、派出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根据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有关法律规定及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传统祭祖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隐患,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以及驻镇相关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不能松懈,更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制度,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到人、到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应急响应程序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都要及时报告当地村(社区)或镇政府(xx)。接到警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进行全力扑救,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由镇政府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区防火办、区应急办等相关部门。

  森林火情报告内容:

  (1)火情发生地点(镇、街道、市直有林山场、村、山名);

  (2)起火时间;

  (3)林地植被状况;

  (4)火情发展趋势;

  (5)现场扑救力量、指挥人员及联络方法。

  镇森林防火中队、各村扑火应急队伍,在清明期间,要全天候保持联络畅通,要做到相对集中,严阵以待,始终处于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情,镇、村(社区)的应急队伍由杨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置,同时每名队员配备必要的扑火器具,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当发生较大等森林火灾时,启动《杨柳镇20xx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火势发展趋势,向上级申请灭火增援力量参与扑灭火灾。

  三、严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期内,各村(社区)专职护林员每天(除下雨外)必须带齐“三个一”(即一面锣、一把拖把、一把砍刀),佩戴醒目标志和携带开机状态的通讯工具,自觉认真地履行巡山护林职责,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力度。冬至期间,各有林单位要加派护林管护人员,加强对各坟山坟场、进山路口和火灾易发区的巡查力度,形成流动防火墙,对上坟祭祖人员携带的香纸、金银等祭祀物品,要坚决做到统一集中在焚烧池内焚烧,严防死守,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落实对重点人群(痴、呆、聋、哑、精神病、老人和小孩)的监管力度,尤其是有玩火习惯的重点人群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对违规用火的,各村应依照村规民约处理,情节严重的派出所应及时依法严肃处理。

  四、启动宣传教育工作

  各有林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镇、村两级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森林防火通告,主要的进山路口、重点地段悬要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对陈旧固定的防火宣传警示牌进行刷新。

  2.各村委会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3.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1.森林防火期内,镇、村、规模经营户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增加值班力量,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查岗督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灾信息,加强火情监测报告制度。发生火情各村委会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迟报、瞒报火情。对因信息不畅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2

  为进一步抓湘阴渡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筹备办主任谷志文任顾问,党工委副书记、筹备办副主任唐忠任总指挥,党工委委员、人大联工委主任刘家军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农业线干部、林管站、卫生院、各村支书、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由朱林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5条以上)、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永兴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准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500—10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一万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湘阴渡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四是在清明节期间在主要路口及坟山集中点设立防火检查站,杜绝携带火种、纸钱、香、蜡烛、鞭炮等上山祭奠。

  五、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1、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2、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3、林管站: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4、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六、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筹备办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做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3

  为搞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防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境内及相邻市、县、乡边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清明节期间:本次清明节假期共3天,我乡境内各工程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另有村民开始进行春耕,防火范围涉及244省道、太行山高速、井关线、梯峡九沟十三渡等重点建设项目区,各村山地、林区等重点区域。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在搞好森林重点火险区防火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大太行山高速公路、244省干道、井关线、梯峡九沟十三渡景区两侧林区的火灾防范。

  二、预案涉及时段: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4月8日,凡本时段以上区域的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情、火灾均应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机构:

  按《涉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四、林火监测:

  从20xx年2月3日起,我乡所有护林员、高山瞭望员、巡逻队要全员上岗执勤。林火视频监控设施全部进行检修并开启,24小时不间断监测,确保林火及野外用火监测全覆盖。

  五、林火预警:

  实行分级预警机制,各村对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发现野外用火的,本区域内的护林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乡里和县防火办,各村防火办在掌握准确信息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明确火情等级,提出处置意见。

  六、预案启动:

  乡里护林防火扑救队,20分钟到达现场。凡林区内上述区域发生林火的,根据林火燃烧时间及火灾范围启动相应等级预案。

  清明节期间,任何重点领域发现火情均应启动本预案。火情发生20分钟内,护林防火扑救队必须到达现场,对火情形势进行研判,进行前期处置,半小时内不能控制的'应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成立前线指挥部,按要求启动相应预案。

  根据《关防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乡、村两级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导,并有一名干部在岗待命;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

  (3)乡防火办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乡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

  (4)全乡护林防火扑救对进入战备状态。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气象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政府发布森林防火通告,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乡护林防火督导组、村护林防火巡逻队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法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各村一把手在岗在位。

  七、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做好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灾危害。

  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负责人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火灾扑救。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乡护林防火扑火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申请县、市级部门消防力量支援。各种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当森林火灾威胁居民点、人员密集区时,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与医疗保障工作。

  3.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火灾现场救护、后方支援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由地方政府负责。

  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重要目标保护。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森林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伺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8.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9.应急结束。森林火灾全部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现场指挥部向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申请终止应急响应。

  10.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对森林火灾的预防、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等能力。

  八、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乡镇半专业消防队、村级应急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市级森林消防部队协助扑救工作。

  (二)物资保障。根据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要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四)资金保障。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关防乡森林火灾急预案》执行。

  九、信息反馈。

  乡、村两级防火办要进入战时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扑火队队长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同时由乡主要领导带队迅速到达火情地点,组织扑救。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越级上报等现象,一旦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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