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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证明
更新时间:2024-05-21 1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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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证明经典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用到过证明吧,证明是证明某个事实的一类文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证明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离职证明1

  ××工程有限公司离职证明书

  兹证明××小姐于1993年2月1 5日受聘于本公司,担任制图员一职。她于l994年l2月30日晋升为助理设计工程师,于1995年2月1日再度晋升为设计工程师。她在此任职直到1997年4月30日她辞职生效为止。杨小姐工作认真,为人诚实、正直。她在本公司的工作总是超过所预期的。

  董事长:××××

  ×××××年××月×日

公司离职证明2

  兹证明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xxxx年xx_月xx_日至xxxx年xx_月xx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xxxxx(单位名称)

  乙方: 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x(部门)的xxxx_(职务),于xxxx年xx_月xx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3

  兹证明xx先生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广州明佑电子有限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20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以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4

  ____同事于__年__月至__年__月期间在____单位(或___执业机构)工作,___职务,于___年__月离开____单位,并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

  至此与____单位无任何人事和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时间:__年__月__日

公司离职证明5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6

  兹证明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部门______岗位,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7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8

  xx女士自09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助理一职,至03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杭州xxx公司

  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9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xxxx(部门)的xxx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字:xxxx

  甲方代表签字:xxx

公司离职证明10

  姓名:xx,男,身份证号码:xx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部xx一职,至xx年xx月xx日因x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xx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思考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xxxxxx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1

  你和过去的单位签了几年劳动合同?怎么过了试用期还有个实习期?我感觉这个实习期还是相当于试用期,已经过了试用期就应该享受正式岗位的待遇了,我感觉这个地方不太对劲。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你离职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下你是没有按照正常的流程离职,这样原单位肯定不会给你办理其他手续。

  建议你还是回去和原来单位人事部领导好好协商一下吧。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公司的行为已经违法,解决办法:再与公司协商一次,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3、至于冰柜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不能让你承担赔偿,就是你的问题你的仲裁请求也会支持的。因为这是不同的问题。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离职证明12

  1、证明你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的。

  2、你目前是个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3、你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有社保转移单也能证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过,但离职证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担心求职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现象,如被前一家公司开除或辞退的话,则一般是不会帮你开立证明的。所以有一个就最好了,说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认可。

公司离职证明13

  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部门)的x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xxxx

  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4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

  原则上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为主,否则每个员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开具的话,将会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业不开具离职证明给离职员工,是否有风险?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当日,公司没有出具离职证明给小王,因为公司认为小王删掉了电脑里面的部分资料,属于交接不完整,按内部规定公司有权不开具离职证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诉资料。小王主张,由于公司没有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本人无法再就业,无法获取新的劳动报酬,故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以原工资标准赔偿其从离职之日起至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之日止的损失。20xx年3月初,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败诉。

  分析——现实中,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大致有:1、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劳动者无故旷工、不辞而别,企业难以送达离职证明;3、企业不知道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基于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辞而别,企业不应该或无法开具离职证明,看起来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却规定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从法律层面分析,原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必然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从而无法获取劳动报酬,故原单位需赔偿劳动者的相关损失。

  司法实践中,建议——企业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况下,主动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

  2、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注意,操作时还是无条件开具离职证明;此条款仅对劳动者产生心理上的约束作用)。

  3、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他,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了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单位,因为新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业也可规定或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公司离职证明15

  xx女士自xxx年xxx月x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助理一职,至xxx年xxx月x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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