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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19 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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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我的“自画像”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自画像”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自画像”作文1

  迎着初升的太阳,一位身穿黑白相间体恤,肩背时尚“Kappa”书包,皮肤黝黑的女孩面带灿烂的笑容,向一(6)班教室信步走来。她就是我——裘唐天。一个活泼开朗、充满自信,健康快乐的女孩。

  虽说头上的两支羊角辫告诉大家我是个十足的女孩子,可是我的性格却像小男生。从小我就很坚强。记得上幼儿中班那年,玩滑梯时我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下巴磕破了三厘米长的口子。医生给我缝了整整五针,妈妈在一旁心疼得直掉眼泪,而我却任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仍咬紧牙关不吭一声。在场的护士都夸奖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勇敢的孩子。

  还有,我对许多女孩情有独钟的漂亮裙子不感兴趣。妈妈每每买回的裙子,穿在我身不到一小时,就会被我悄悄脱下塞进衣柜,因为我觉得一穿上裙子,行动就很不自由,浑身上下像被什么束缚住似的,让人透不过气来。我喜欢追求舒适、随意。就像现在的我,没有一双凉鞋和皮鞋,因为只需两双旅游鞋就能伴我走过春夏秋冬。

  如果你问我最崇拜的偶像是谁,那当然非老爸莫属。我崇拜老爸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持之以恒,不像我总是半途而废。且不说他每天坚持晨跑、写日记……光是他在数九寒天每天洗冷水澡和书架上那厚厚的一大摞读书笔记就足让我敬佩不已。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看书和旅游。

  我是一个小书迷。先打开电脑,让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在耳畔轻轻响起。伴随着优扬的音乐,捧起心爱的书本,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采撷那一朵朵迷人的浪花,这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享受!

  小时候,我最爱看《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一千零一夜》。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可爱的拇指姑娘、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伴随着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到了三四年级,《爱的教育》,《汤姆索亚历险记》、《金银岛》等又和我共度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五年级,我迷上了杨红缨的校园小说。为了第二天能及时归还同学,厚厚的一本《假小字戴安》竟然会被我连夜消灭。妈妈总说我长大了,不要老是沉迷在这些小人书上,该看些重量级的名著了。于是她给我买来了《复活》、《简爱》、《朱自清散文集》等,可不瞒你说,对这些我真的不感兴趣,每次才翻了几页就将它们束之高阁,而那些我自己从图书馆觅来的《福尔摩斯侦探》、《UFO的秘密》……却总在我手中来回翻阅个不停。

  我还是超级旅游迷,从小就跟着爸爸妈妈到处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参观过升旗仪式、在青岛海滨浴场畅游过大海、在桂林欣赏过漓江的水、在上海东方明珠塔上领略过大都市美丽的夜景、在美丽的西双版纳寻找过野象的踪影,在黄山观赏过云海……今年暑假我还去了一趟云南呢!神奇的石林,巍峨的玉龙雪山、《还珠格格》中的“世外桃源”大理,还有《一米阳光》中的丽江古城以及白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的奇异的风俗习惯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怎么样,说到这儿,大家该对我不陌生了吧!当然,我身上还有好多的故事和秘密,如果你们愿意听,那就让我以后再慢慢告诉你们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2

  在某天黄昏,似乎火的晚霞仿佛要把整个世界融化,坐落在某个小镇的医院里诞生了新生命——那便是我。听妈妈说,我刚出生重8.8斤,是个吉利的数字,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十分水灵。

  时间过的很快,我上了幼儿园,幼儿园的老师很喜欢我,给了我本书,我好奇地翻开书的封面,马上被书中精彩生动的人物所吸引:憨态可掬的猪八戒、美丽动人的嫦娥姐姐、勇敢机智的哪吒……

  读完幼儿园,小学生涯开始。由于我喜欢看书,但也惹了不少的祸。记得有一次,妈妈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闻到满屋的焦糊味,她连忙去厨房打开电饭煲,一瞧,大白米变成了大黑米。我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偷瞄妈妈阴沉的脸,米饭之所以烧糊,是因为我看书太入迷了,烧饭时水也没放就稀里糊涂地插上电源,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从此给我定下了“规章制度”:要看书就别烧饭,要烧饭就别看书!

  现在,我已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了。教科书已经无法满足我的求知欲,我开始阅读名著。每当有空闲时间,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吮吸着书本里的精华。不仅如此,我还能把故事情节有声有色地描述,期间我还带上动作。记得有一次在班上,与同学们分享“武松打虎”的情节,当我讲到武松打了老虎,老虎想反击却碰不到武松时,我一脸怒气,露出了凶狠的目光,似乎要猛扑过去……同学们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都沉浸在武松打虎的情节。

  “腹有诗书气自华”,因为我喜欢看书,成绩也名列前茅。而且我相信,只要坚持看书,总有一天,你也会发现书给你带来的精神财富。

  向你介绍我的优点

  我叫小琪,就读于某所小学的六年级,我的优点如天上闪耀的.繁星,数不胜数。

  记得一次,我与好朋友在街上散步,赫然发现路旁有位乞讨的老爷爷,衣衫褴褛,满头花白。我顿时心生善意,想帮助这位老爷爷。可摸摸口袋,分文没有,再摸摸衣袋,还是空无一物。好朋友见我这般光景,窃笑:“算了吧,无所谓帮不帮的。”我蹙眉:“怎么可以!助人为乐乃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勿以善小而不为’,不可以视而不见!”我眼珠子骨碌一转,“我去去就来!”便拔腿就跑,干嘛去呢?当然是打道回府拿零钱喽。

  我不仅乐于助人,而且是个“高级知识分子”。记得有一次,老师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夏尔玛是个怎样的人?”全班鸦雀无声,这也不奇怪,同学的视野仅陷于教科书,课外的从未踏足过。老师无奈,只好换一个话题,突然,她瞥到我——是的,我举了手,在一片“平原”中显得极其突兀。“夏尔玛是美国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鲁本的秘密》……”我把对夏尔玛的所有了解都说了,赢得了同学的热烈掌声与老师满意的微笑。这多亏我平时看课外书籍多,这就不一一列举了。课外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瞧,这不派上用场了!

  这就是我,一个乐于助人,又爱看课外书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3

  今天早上,阳光晒在草地上,给草地染上了一层金黄色。我来到河边玩耍,柳枝轻轻拂过水面,小河里荡漾着一个个小圆晕。在小圆晕里,我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倒影。那倒影上的马尾辫犹如一根根柳条,随风飘扬。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还有一张红润的脸蛋。

  我微微一笑,那个倒影也露出洁白的牙齿,对我开心地笑着。它就像是我的同伴,我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我围着小河走了一圈,它也围着小河走了一圈。一阵微风拂过,那个倒影就变得模糊了。

  我很喜欢画画。有一天,我在家里练习画桃花。我拿起笔,在纸上一笔一画,很认真地画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反复画了好几张纸,就是怎么也画不好,画得一点儿都不像。妈妈对我说:“画桃花应该到大自然中仔细观察,看看桃花的特征,再把它画下来。”听了妈妈的话,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来到草地上照着桃花的样子很认真地画,可是还是怎么也画不好这几朵桃花。

  这时,妈妈又说:“你要先仔细观察,然后再画。”于是我开始观察桃花的形态。我发现枝头的许多花骨朵涨鼓鼓的,饱涨得马上就要破裂似的。已经绽放的花朵,则一片花瓣紧挨着一片花瓣,向外绽开,可美丽了!一阵微风拂过树梢,一片又一片粉红色的花瓣飘入小河里,像一只只小船。

  从远处看看,一朵朵美丽的桃花挂在树梢,像一片片粉红色的云霞。桃花树下花瓣落了一地,像是铺上了一层粉红的地毯,迎接春天的到来。看到这样一副美丽的画面,我不禁感叹道:“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我立刻拿起笔,全神贯注地画下这样一个美丽的春天。这幅画画得真是好极了!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我把画拿给妈妈看,被妈妈大大夸奖了一番,说我终于抓住了桃花的神韵!

  另外,我也很喜欢看课外书。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刚一回到家,就立刻拿起了一本书,坐到沙发上,开始聚精会神地读了起来,连鞋子都不来及脱!我拿的是《蓝色的海豚岛》,看到书名,我就情不自禁地想:海豚岛究竟会是什么样子呢?是不是全部都是蓝色的呢?海豚岛上有人吗?会全部都是海豚吗?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我翻开第一页,开始寻找答案。读着读着,我突然觉得自己来到了海豚岛上,跟大家一起生活。我仿佛是里面的一份子,帮助大家解决困难。俄罗斯人来到了海豚岛,要捕猎海豚。

  我对海豚感到十分同情,我觉得它们也有权利,它们也需要自由,它们本该自由自在地生活下去。俄罗斯人为了捕猎海豚,和海豚岛上的人们开始了一场战争。我为那些为了保护海豚岛而牺牲自己的人感到十分敬佩。海豚岛上的'人们为了防止俄罗斯人再次袭击,就搬了家。而书中的“我”却留了下来,开始了独立生活。我很好奇,急于想知道她会做些什么。就在这时,我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可是一看,“我”并没有开始吃饭呀!

  我又听见谁在喊:“吃饭喽”!可海豚岛上并没有别人呀!就在这时,我突然又出现在了沙发上。原来,妈妈猛地把我手中的书拽走了,刚才是妈妈叫我快点吃饭呢!我很喜欢看书,经常看着看着就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我喜欢写作文,我的作文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我也喜欢旅游,喜欢欣赏不同的美丽风景。你能猜出我到底是谁了吗?你喜欢我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4

  大家好,我叫贡子乔。今年9岁,在正则小学读三年级,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是一个长得十分清秀的女孩。在同龄人中,个子还算比较高,都快1米4了。但身体却非常轻,似乎被风一吹就会摔倒,那是因为我太瘦了,奶奶常说我是“排骨精”,同学们也笑我是“芦柴棒”。有一次,我挺不服气地对笑话我的同学说:“别看我瘦,力气可大着呢!”于是我抱起一个比我还重的同学,大家纷纷为我喝彩。我曾有一头长长的、柔柔的、黑中带黄的头发,为了便于打理,飘逸的长发变为了像兔尾巴一样的小短辫。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笑起来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只是这酒窝很奇怪,一边深一边浅。我的嘴巴里还有两排残缺不全的牙齿,唉,真有些遗憾!平常,我特喜欢穿红色的裙子,因为我觉得红色能展现出我热情的一面。

  我的兴趣也很广,有唱歌、跳舞、弹琴,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经常看得如痴如醉。记得有一天,我写完作业后,就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奶奶来叫我吃饭,我随口应了一声,但却没有动。奶奶不见我来,又到房间来找我,只见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奶奶喊道:“小书呆,吃饭啦!”我这才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怎么样,你们想跟我交朋友吗?如果想的话,就来正则小学三(6)班找我吧!

  给爸爸“画”张像

  在我们家,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爸爸,我送他一个外号,叫“万能爸爸”,为什么这样叫他呢?因为他就是我们家的一本“百科全书”。

  爸爸不胖不瘦,中等身材。一头乌黑油亮的短发一根根地竖在头上,活像刺猬。浓眉大眼上戴着副眼镜,真像一位博士。整齐的小胡子,让他显得更稳重,更有阳刚之气。而和善、真诚的笑容更让他特有好人缘。在我的眼里,爸爸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爸爸。

  爸爸的兴趣很广泛,上网、做饭、保养家电、修理家庭用品,样样都能干,其中,他最喜欢上网。一有空闲,他就全身心地融入“网”中,看东看西、看这看那,看得津津有味,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总是要我和妈妈反复去“邀请”他吃饭,不时地阻止他连续作战。不过,虽然这个爸爸有些小缺点,不过我还是非常喜欢他的,因为人总是有缺点的嘛。我的爸爸也是很有学问的`。我每次遇到难题,都去请教他。他不仅会不厌其烦地为我解答,还会把思考的方法和其他相关的好多学问全盘托出,丝毫不保留。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哦,我有对付爸爸的“绝招”。因为爸爸总喜欢“问一答十”,缠着我说个不停,因此,我不得不郑重其事地送他一句名言:“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这时,他就会嘿嘿地笑着,不得不放我走开了。

  怎么样,你们喜欢我的爸爸吗?我的爸爸聪明又能干,相信你们一定也很羡慕我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5

  有这样一个男孩张牧蘅

  有这样一个男孩,他在班里“威名赫赫”,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被同学们“尊称”为“学霸”,就连拥有的课外知识也很丰富,所以又被戏称为“教科书全自动新版”。从这两个雅号,可见他可不是个一般的男孩。

  独具一格的长相

  男孩有着独具一格的长相:五官协调,四肢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发达”。再凑近一看,他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使他看上去十分精神。而眼睛上方的眉毛无疑是五官中最抢眼、最让他显得帅气的了,每个人见了必定会夸上一句:“这孩子,眉毛可真是好看!”有一次,他去参加一个合唱比赛,让化妆师给他化眉,对方疑惑地问:“咦,你不是早就画过了吗?”“我还没有画呢。”他摇了摇头,无奈地说。这时,化妆师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完美的眉毛竟是天生的,于是拍拍他的肩道:“小伙子,你的眉毛长得实在太完美了,差点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蒙骗过我的眼睛啊!”

  变化多端的性格

  这个男孩儿性格可多变了。说他关心人、善解人意吧,这倒也是。平时只要爸妈身体稍微抱恙与不适,或者情绪稍有异样,他就会迅速跑去嘘寒问暖,问这问那,还会贴心地端茶送水。放学回家或完成作业后就去主动看妹妹,怕她磕着、碰着,替妈妈分忧。可是,他一旦生气,就会如一头犟牛般固执,还把自己关起来,任谁喊也不回应。他高兴时,那是相当勤快:什么擦桌子、拖地、洗碗……真是看到什么就动手干什么,就算累得精疲力竭也毫无怨言。可要是他不高兴呀,那可休想让他动动手指头!

  精湛醇熟的球技

  男孩还有一个特长——足球技术精湛,他曾是学校足球队员之一。每次都会被推选参加足球赛,虽然结果有时会不尽如人意,但他奋力拼搏、勇于进取的`劲头依然激励着同学们。有一次,他从后方开球,奋力冲刺,连绕过几人,又虚晃一枪,完美地躲过了一个大铲球,接着冲过后卫,奔到前面的足球点位,对准球门,把力气聚集在脚上,双手奋力一甩,右脚脚弓突然发力,狠狠地踢出了球,华丽地成功进球。欧耶!

  手不释卷的爱好

  不过,这个男孩最大的特点还是爱看书。他对于书的痴迷丝毫不亚于对足球的热爱,可谓是“嗜书如命”。家里三个书柜里的书差不多全被他“剿灭了”。他博览群书,可以称得上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全神贯注……(此处省略一万字)从现代文学到古典文学,从天文地理到人文百科,都被他视为“美味佳肴”。只要是书,他拿来就“吃”。每天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从书柜里取出书细细品阅。对他来说,看书亦是享受与休闲,就连晚上睡觉前还要坐床上看一会儿。他看书时十分入迷,完全忽略外界人、事。有一次,他从图书馆借到本好书带去学校看,上课了也浑然不觉,直到老师喊起立才匆匆忙忙放下书。

  你们猜,这个聪明博学、性格多变、球技甚好、热爱读书的男孩是谁呢?顺便提醒一句,此男孩与本文作者同名同姓,且行动亦如孪生兄弟。哈哈,你们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那就是我咯!

我的“自画像”作文6

  我的名字叫雨若,这俩字出自中国一部古代典籍《洪范》,纯粹是我老爸读书时的即兴所得。也的确是一个富于诗意的名字,可因此被人根据谐音取了外号,让我背了好几年“弱智”的名声,这可就一点都不诗意了。

  其实,我本也不算是个诗意的人,但大约为了对得起我这名字,爸爸从小就要我读诗,王维的《鸟鸣涧》是我的启蒙教材,我爸抄的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家里墙上贴了好几年。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在酝酿了好几年后,我终于在小学三年级时的一个傍晚,在家里卫生间的马桶上,吟出了我生平的第一首诗,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首诗。毕竟年纪小,一切诸如格式、韵脚一类的错误都被原谅后,颇受好评,虽然事实上不怎么样,用我所有的自负来吹牛,叫做“薄具诗味”。现在附在下面,就可知道年纪小的好处了,脸皮厚。

  “林中细雨停,地上汇成溪。我在亭中坐,不尽赏雨情。”

  我这个人可谓越大越退步,自从一年级时在爸爸的逼迫下,背下《岳阳楼记》后,除到处炫耀外,在古文上再无任何建树。《师说》背下了头几句来蒙人,《小石潭记》在墙上贴了六年,直到初二时,迫于考试压力才背下来。从小到大,别人问我怎么那么有“文学修养”,我总是自豪地说:“我自己学的”。事实上,那几年,我唯二自己学会的.东西就是吹牛和爬树。

  初中三年的语文成绩一直让我大受刺激,大约是小学时代太过好高骛远了,看了一大堆我看不懂的世界名著,以至于不会思考,阅读题向来扣分多多,写作文也牛心,剑走偏锋,不知所言。不过还好,我借此改掉了爱炫耀的臭毛病(其实这篇文章也有炫耀之嫌,不过这纯属兴之所至,无所谓刻意),也明白了做学问不是能背很多貌似很经典的诗文和读很多貌似很著名的小说就能做好的,而且让人佩服也不是最终目的,只有通过思考,把它们消化在自己的肚子里才是最真的。

  不过,虽然心里想得很明白了,但好高骛远的毛病一直改不掉。暑假里看的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百年孤独》早读过了)。一个上初中的小屁孩怎么可能读得懂?纯粹是冲着马尔克斯的名气去的,而比这更适合我一百倍的《大卫·科波菲尔》则是在老师布置后才看的,并不是因为作者名气问题,而是《双城记》惹我厌烦,以至于不喜欢狄更斯。

  至于我的性格嘛……从我啰哩啰嗦写这么一堆,很自然可以看出我还算活泼,话多,只是不惯于与陌生人大交道,一和陌生人说话就脸红、心跳、结巴,立马变成一个腼腆的小姑娘,所以第一眼见我的人都认为我文静,我想,“人不可貌相”也是这么来的。

  我的字写得很难看,老师大概也看出来了。工整的时候稍微好点,写到后来,一兴奋,情之所至,就开始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了。大概是因为我的性子又急又直,想到的话恨不得都给倒出来,也勉强算个性情中人罢!

我的“自画像”作文7

  我是一个比较高的人,我高高的个子,在同龄人中显得特别的突出,这也让我时常感觉到自己有一种鹤立鸡群的英勇气质。由于我比同龄人差不多要高出半个头来,所以,那些和我同年纪但却显得十分矮小的人,对我的身高是无比的羡慕,他们都希望像我一样, 拥有这样高大的身材,这样就会显得更加威风凛凛。平时在路上走过的时候,当遇到一些熟悉的人时,他们总不会笑话我,给我开起玩笑来,对我说道:“你这孩子长得真是高,要是一个不留意,那天花板也会被你撞坏了。”听到熟人对我的这样的评价,我的内心感到 特别的尴尬,我都不知道是要开心好还是要伤心好,为此,我觉得自己的身高成了我在成长这一条道路上最突出的一条笑柄。我的身高不仅让我大有名堂一番,更让我觉得是一场负累。由于我的头是比较大,配上我这长颈鹿一般的身高,我的大头就在整个身体中显得如 此的显眼。这样鲜明的外表,也就让人觉得我是一个奇葩了。平时人们都叫我高个子、大头,这两个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名副其实的绰号。小时候的我,只要一听到这两个绰号,我就可以感到特别的不高兴,这个时候,我便会跑到妈妈的身边,搂着妈妈的腰,然后就 是又哭又闹。妈妈见我这个样子,不但没有烦心,而且是十分耐心地教导我,哄我逗我,让我不再为这一件事而感到特别的郁闷,妈妈总会这样对我说:“头大当官,头小要饭。”每当一听到这一句话,我便会不知不觉的笑了起来,早已把那些不开心的情绪抛到九霄云 外去了。这样的一句话,成了我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句十分重要的`话,是给我动力鼓励我前进的重要格言。

  或许是有了妈妈的这样一句话,我的努力程度也是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学习成绩一直都保持的很好。老师见我有这样的良好状态,而且还对我有很大的信心,于是就让我当上了班里的班长,也是应了妈妈的那一句话,让我顺顺利利的当上了"官"。

  对于在班上担任的这一个职务,我是特别热爱这一个职务的,不管班上大大小小的事情,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去对待,用自己100%的态度去完成老师交代给我的任务。一直以来,我都能够主动地配合班主任,在班上努力做好班级工作,用自己的辛劳去为在一个班做 出自己的贡献。在班上,为了让班里的同学对我有一种威信,我带了一个好的头,无论是体育比赛、卫生检查、还是各种各样的成绩,我都能够成为班里最顶尖的一份子。这让我营造了一种良好的氛围,让班里的同学在对我拥有威信的同时,他们也能够和我公平竞争, 与我互相争取好的成绩,积极地为这个班集体付出一份努力。能够成为这一个班的班长,我就要足够的责任做出这样的一个形象,带好班里的每一个同学,这也是我值得骄傲的地方。由于我对这个班级十分负责,老师和同学们都看在眼里,都对我寄予了很高的评价,班 里的同学都很喜欢我担任这一个班的班长。老师也经常夸我说:“你真是我的小帮手啊!”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的介绍了,希望对于这一个介绍,大家可以满意。

我的“自画像”作文8

  一头棕黑色的头发,一个扁扁的塌鼻子,一张口齿伶俐、经常得罪人的嘴巴,高高壮壮的个子——这就是我!我和其他人长得差不多,没多一个眼,或少一个鼻孔,但是,我是独特的,最显目的是我那一双特大号的眼睛,说不定是一般人眼睛的两倍大,大得像两颗巨型葡萄。当然啦,因为我的与众不同,有同学嘲笑我的眼睛像青蛙眼,可是,我认为我的是眼睛是最美的,大大的眼睛在长长的眼睫毛下忽闪忽闪的,显得特别有灵光。

  我的性格很随和,不会动不动就和别人强。而且,从我懂事开始,我就一直遵循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行事准则。因此,我在班上很少惹出是非来。我对很多人都很热情,但是,十年的生活磨练让我明白了,不要完全信任一个人,还得自己留一手。你说我这人小心谨慎可以,但是,我也绝不会对别人使阴招。

  听妈妈说,在我不到一岁还不会说话走路的时候,每次妈妈推着小推车带我出去玩的时候,我一定要她两只手都放在小推车的把手上,如果她只是一只手在推,我就立即转过身来咿咿呀呀大喊大叫,好像在说:“不安全,不安全,赶紧两只手来推车”。

  还记得我小的时候,妈妈每年冬天过年都要带我回她娘家去——也就是我乡下的外公外婆家,在那里过年可以放烟火呢!

  每到除夕夜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要放烟花、爆竹,很是好看。

  可是好看归好看,我就是不敢去看,更不敢去放。即使我一时心血来潮想去玩一玩的话,我也只敢玩没有声音的小烟花,亲戚们都笑话我太胆小了。

  可是,乡下亲戚家的孩子就比我勇敢多了,他们每一次等到要放爆竹的时候总是特别兴奋,争着要去看热闹,而且,他们还想去玩声音巨响的玩具小导弹。而我呢,一听要放爆竹,就立即躲得远远的,还捂紧耳朵,闭紧双眼,每当听见爆竹声,即使声音微乎其微,我也是吓得心惊肉跳、魂不附体。

  虽然我在很多事情上都很谨慎,但是很不可思议的是我在学习上却很马虎,语文作业中错别字成堆,数学最简单的计算题频频出错……

  就拿那次口算题来说吧,1。8—0。7=?这一题你一定很快就算出答案1。1吧,你猜猜看,我写成了多少呢?哈哈,11!自然,被检查作业的爸爸发现后又是一顿“棍子炒肉”,呜呜!而且,我还一点也不长记性,无论爸爸怎么打骂都无济于事。哎,我真是旧性不改、倔强到底呀!看来,我以后还是得认真一点啊!

  我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喜欢看书,从绘本《贝贝熊系列》到大部头的《飘》,从科学书籍《可怕的科学》到奇幻的《纳尼亚传奇》,从幽默搞笑的'寻宝记系列到严肃郑重的《大英儿童百科全书》,都是我的最爱,当然啦,猜猜看,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那就是讲述神奇魔法世界的《哈利波特》,你读过吗?

  我可是一个小书迷,随时随地都想看书,吃东西、洗脚的时候看书,上厕所的时候看书,甚至坐车的时候也忍不住要看书呢!每次我一拿起书本就不知时间,经常要妈妈提醒半天,才极不情愿地放下书去写作业。

  这只是我性格爱好中的冰山一角,如果你还想了解我更多的话,就来和我交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9

  在赤岩小学里,有一个喜欢绑着马尾的小女孩,瘦瘦的,肩上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大书包,那就是我——林宸帆。有时我很调皮,下楼梯时没有安静地走,而是直接从二三阶的楼阶跳下去,结果不用说,惨呀!摔了个四脚朝天。这个坏习惯以后要改掉。我是单眼皮的小眼睛,小到什么程度呢?如果明星李荣浩的小眼睛是一条缝,那我的就是两条缝了。

  我是一头容易暴躁的小野兽。如果在安静地看书时被你打扰,会河东狮吼般叫喊,连聋子都能听见,把你吓个半死,还以为地震了。虽然我很爱笑,但你还必须小心,千万别以为爱笑脾气就好。微微一笑,嘴角弯弯,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哈哈大笑,两排参差不齐的`牙齿和粉红色的牙龈出来乘凉了,小眼睛就像在玩捉迷藏似的,不知藏到哪儿去了。我有一对招风耳,还喜欢管人,爸妈经常规劝我:“女生要斯文一点。"“知道了。"我总是随口应了一声。

  我擅长弹钢琴。6岁开始学钢琴,一开始有浓厚兴趣,因没耐心,学着学着产生一种枯燥厌烦情绪,要不是爸妈“威胁”,可能早就和这位“钢琴好朋友"绝交了。而现在呢?甭提啦,只要是好听、浪漫轻柔的曲子我都想弹,一有空就钻进音乐海洋里,钢琴变成谈笑风生的知心宝贝,伤心时,弹弹琴,心雨也会变成晴天。

  我更爱唱歌。完成作业后,调皮的音符宝宝从嘴里溜出来,时而嘹亮,时而低调,时而尖锐,时而浑厚,经典老歌唱得老气横秋,旁人听后常说我是十足傻子呢!没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继续唱……

  我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英语科在“和教育——口语杯"比赛中,荣获揭阳市一等奖,荣获揭西县特等奖。上学期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全镇第一名。

  我也有不足之处:粗心,胆小,自卑。有一次数学小测试,把加号看成减号,小数点忘记向左移位,只有80分。痛心疾首啊!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跟粗心绝交,从此不再和它来往了。每当夜幕降临,屋外吹来一阵风,树叶“沙沙”声,窗帘晃动,树影婆娑,我会胡思乱想成怪兽和魔鬼,甩门仓惶而逃到妈妈身边。因为脖子上有一大块胎记,上面还长着毫不起眼的茸茸毛,同学会起外号“黑痣老”。因胆小不敢跟老师说,回到家里,走进房间,抱着枕头大哭一场。枕头说:“你们别看她外表勇敢坚强,内心脆弱得像一根弦,一拉就断。我被她的泪水弄得全身湿漉漉的,快被泪水淹了。"

  忘记了说一句:我虽然热情活泼,乐观开朗,但也会丢三落四,是个依赖性强的小女孩。有一个星期一忘记佩戴红领巾,被罚跑步。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会简单泡面,炒番茄蛋,煮粥,总是依赖父母,有时候太懒惰,妈妈忍无可忍,拿着“衣架鱼”来“请”,我才极不情愿去做家务。

  这就是我!一个神采飞扬的我,一个阳光又奇怪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10

  清凉的学生头,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有点高的个子——这就是我,一个热情奔放的男孩。

  我,双重性格。我文静的时候,就会乖乖的坐在课桌前看书,可我活泼起来的时候,却动个不停。每当一下课,我就会跑到外面走廊上,去跳绳,玩游戏。每当星期六、星期天,我就会央求父亲陪我打乒乓球、篮球什么的,或是到郊外爬爬山,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因此,我的身体挺好的。人们说我是一个外向、大胆的男孩,的确是这样。我呀,就是站在全世界人面前发言,也丝毫不会害怕、胆怯;可有时我却胆小得连一只蜘蛛都怕。有一次,我的同学捉了一个蜘蛛放进我的面前,真是给我吓了一跳!

  虽然我有些贪玩,但我的学习成绩却一直不错,可能是因为我十分喜爱阅读课外书籍吧!在我的书柜中,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像《西游记》、《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谁动了我的奶酪》等少儿书籍,真是不计其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有《鲁宾逊漂流记》《最后一课》与《海底两万中》这些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学到了一些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这一举多得的事情,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我喜欢看书,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个书呆子。除了看书以外,我还有许多的爱好,比如听歌、上网,画画、打乒乓球等。我还有一个长处,就是写作。这也是由于我喜欢看书吧!可能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比班上有的同学略高一点吧,有什么征文比赛,老师总是让我第一个参加,不过我千万不能因此而骄傲,也不能放松,因为说不定哪天某个同学努一把力,就赶上我了。

  可能是从很小的时候就与大人们一起玩吧,我说话、做事都有一点“小大人”的味道。于是,从小,我就要同学们都以我为中心。再加上一些大人总夸我聪明,长久下去,我难免有些骄傲自满、傲视一切,性情也变得有些孤傲急躁起来,总是不能与所有伙伴们打成一片。而且,我总不把别人放在眼中,总觉得别人比我差,还喜欢揭别人的短,好管闲事,因此,有些同学难免有些讨厌我。于是我决定,一定要改掉坏毛病,做一个平易近人,善于发现别人优点的'人。

  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粗心大意,考试时难题考不倒我,可总容易把分丢在一些简单的问题上。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前面的基础题就扣了四分,并不是我不会做,而是因为我粗心大意,没有认真审题。还有一次数学考试,我就因为求三角形的面积没有除以二,白白地扣了三分,得了97分,考卷发下来后,我十分后悔自我不好好检查。虽然,我在老师的帮助下,粗心的毛病改掉了不少,但有时我难免又会旧病复发,所以,我一定要多写多练,改掉粗心的坏毛病。

  聪明好问、热爱运动、喜欢看书、成绩优秀是我的优点,而目中无人、骄傲自满、粗心大意、有点儿小心眼是我的缺点。我正在努力改正缺点,争取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的“自画像”作文11

  我的名字叫雨若,这俩字出自中国一部古代典籍《洪范》,纯粹是我老爸读书时的即兴所得。也的确是一个富于诗意的名字,可因此被人根据谐音取了外号,让我背了好几年“弱智”的名声,这可就一点都不诗意了。

  其实,我本也不算是个诗意的人,但大约为了对得起我这名字,父亲从小就要我读诗,王维的《鸟鸣涧》是我的启蒙教材,我爸抄的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家中墙上贴了好几年。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在酝酿了好几年后,我终于在小学三年级时的'一个傍晚,在家中卫生间的马桶上,吟出了我生平的第一首诗,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首诗。毕竟年纪小,一切诸如格式、韵脚一类的错误都被原谅后,颇受好评,虽然事实上不怎么样,用我所有的自负来吹牛,叫做“薄具诗味”。现在附在下面,就可知道年纪小的好处了,脸皮厚。

  “林中细雨停,地上汇成溪。我在亭中坐,不尽赏雨情。”

  我这个人可谓越大越退步,自从一年级时在父亲的逼迫下,背下《岳阳楼记》后,除到处炫耀外,在古文上再无任何建树。《师说》背下了头几句来蒙人,《小石潭记》在墙上贴了六年,直到初二时,迫于考试压力才背下来。从小到大,别人问我怎么那么有“文学修养”,我总是自豪地说:“我自我学的”。事实上,那几年,我唯二自我学会的东西就是吹牛与爬树。

  初中三年的语文成绩一直让我大受刺激,大约是小学时代太过好高骛远了,看了一大堆我看不懂的世界名著,以至于不会思考,阅读题向来扣分多多,写作文也牛心,剑走偏锋,不知所言。不过还好,我借此改掉了爱炫耀的臭毛病(其实这篇文章也有炫耀之嫌,不过这纯属兴之所至,无所谓刻意),也明白了做学问不是能背很多貌似很经典的诗文与读很多貌似很著名的小说就能做好的,而且让人佩服也不是最终目的,只有通过思考,把它们消化在自我的肚子中才是最真的。

  不过,虽然心中想得很明白了,但好高骛远的毛病一直改不掉。暑假中看的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百年孤独》早读过了)。一个上初中的小屁孩怎么可能读得懂?纯粹是冲着马尔克斯的名气去的,而比这更适合我一百倍的《大卫·科波菲尔》则是在老师布置后才看的,并不是因为作者名气问题,而是《双城记》惹我厌烦,以至于不喜欢狄更斯。

  至于我的性格嘛……从我啰哩啰嗦写这么一堆,很自然可以看出我还算活泼,话多,只是不惯于与陌生人大交道,一与陌生人说话就脸红、心跳、结巴,立马变成一个腼腆的小姑娘,所以第一眼见我的人都认为我文静,我想,“人不可貌相”也是这么来的。

  我的字写得很难看,老师大概也看出来了。工整的时候稍微好点,写到后来,一兴奋,情之所至,就开始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了。大概是因为我的性子又急又直,想到的话恨不得都给倒出来,也勉强算个性情中人罢!

我的“自画像”作文12

  周六的一个早晨,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我和妈妈走在风景如画的公园里,走着走着,一条清澈无比的小河映入我眼帘,我快步走到河边弯下腰朝河里看去。哎呦!河里有个大帅哥正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呢!这个帅哥他有个圆圆的脑袋,乌黑浓密的短发根根精神抖擞地立在那圆脑袋上;瞧,他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珠咕噜噜转动着,就像是两枚璀璨夺目的黑宝石;眼睛下高高耸起的鼻子,仿佛小山一般坚挺笔直;还有下面那红红的薄薄的小嘴,嘴角微微上扬,那几颗洁白的大板牙你挤我碰可爱极了。哇!水中这个小子一副文质彬彬、博学多才的模样,真是帅得不要不要的。

  我叫章宸恺,不知何时,也不知是谁给我颁了个“捣蛋鬼”的荣誉称号。

  又是平常无奇的一天,第一节后,便是这让人烦心的眼保健操时间了,我真的不明白这眼保健操为啥要闭着做,更不明白为啥要让我这双笨手来回不停的揉搓折腾我那可怜的眼球,哎,真是件无聊又痛苦得差事。随着音乐响起,教室里的小眼睛们都纷纷闭上,而此时的我却偷偷的把眼眯成了一条缝,眼球还左右摆动着打量着周围同学的做操表情。

  首先,我看到我的同桌张尔洛,她平时疯疯癫癫的,不过这做眼保健操时一本正经的样儿还是蛮可爱的。然后,我又看到了班里的模范生汪家凯,没想到他不仅学习模范这眼保健操也堪称模范啊。接着我那眼珠继续在我眼睛的细缝中移动着寻找着,突然,我看到了一边做操一边还打着瞌睡的王书磊,只见正在做操的他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头狠狠的磕在了桌角上,哎呦!我都替他疼得叫起来!

  “章宸恺!你眼保健操睁眼了,你扣两分!”只见王子奇手拿计分小单气势汹汹的指着我说道。

  “我都眯成这样了你都能发现,不愧火眼金睛啊!眼保健不能睁眼做,但又没说不能眯眼做啊”我无奈的辩驳着。

  王子奇不听我辩驳,拿着那计分小册甩头就奔向了老师的办公室。结果可想而知,老师来了个点名批评,回家也被老妈骂了个狗血喷头,并且还罚我本周不能下楼踢球,“我的天哪!”我一个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悔恨不已。“下次再也不敢捣蛋,不守规矩了!”我下定决心想着,但是想法总是很难实现的,接下来的日子我还是经常忍不住做出各种捣蛋的的事出来。

  平时的我还有件爱干的事情,那就是看书了。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悬疑的,校园生活的,植物动物的,幽默风趣的,历史的,名人传记又或者英语绘本等等。

  有一次,我因为读书太专注还惹了个大笑话呢。那天我带了一本《马小跳》到学校,这本书实在是太吸引我了,课间我也拿出这本书如痴如醉的看起来,上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全班同学都风一般的涌到操场上去了,而我却全然不知,空荡荡的教室里只剩我一人在聚精会神的看着《马小跳》。也不知过了多久,“哇!章宸恺你原来在教室里津津有味的看书呢!你再不下去体育课就要下课了!”只见体育委员周一成气喘吁吁的站在教室门口喊道。瞧我,差点为了看书而错过了上体育课呢!我是不是一个小书迷啊。

  我就是这么一个玉树临风,英俊威武,有点小淘气又爱阅读的男孩儿,如果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可以来跟我做朋友哦!

我的“自画像”作文13

  在镜子中,有一个扎着马尾辫,个子高高的、不胖不瘦、手里还拿着一本书的小女孩,这就是活泼可爱的我。

  我有着一双不大也不小的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圆圆的鼻子,别看它很圆,以为它很笨拙,它可是会动呢。要是动起来,那才好玩,鼻孔忽大忽小,鼻尖还一耸一耸的,姥爷见了就说我鼻子像“牛魔王”一样。

  接着,就是我的一张“大嘴”了。其实,它本身并不大,但是胃口却大的不得了,能一口吃掉半碗米饭,所以每次吃饭我都是第一个吃完。

  最厉害的就是我的耳朵了,因为它会“动耳神功”,更厉害的是,它还能代表我的心情,我若很生气,它就会一直向外张着;我若很激动、很兴奋,它就不停的张—合,张—合。而且,我若想把一个声音听的更清楚一点,我只需动动耳朵,便能如我所愿。

  对了,偷偷告诉你个秘密,我有个缺点就是马虎。因为我一向很洒脱,对小事从不计较。经常忘了彩色铅笔塞哪了,做作业时还会看串题。更可笑的是,有一次居然把数学作业的答案写到了语文本上。也正是因为这些,我才会一直被妈妈唠叨。因为我妈妈是个心细的人,而我又对小事不计较,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边一没收拾好,那边我妈妈就开始唠叨,唠叨地我头都大了。

  而且呢,我有时也很胆小怕黑。大半夜起床去妈妈屋上个厕所,我都害怕有东西突然跳出来吃我;即使开着灯,我都害怕有东西从旁边突然冒出来吓我一跳。有时候,我怕黑到上个厕所都要拿着一本书来当我的盾牌,拿一支笔来当我的武器。其实,我从心里也知道,我是在自己吓自己呢!

  说到书,我最爱看动物小说。我最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写的《狗武士》,里面用简练的文字写出了地震后狗类的生活。其实,原来的我,并不喜欢看书,甚至厌烦看书。因为当时的我认为,书本太无趣了,枯燥无味,尤其是说什么世间变化,人物性格之类的.,我最讨厌了。我因为很长时间不读书,阅读能力极速下降。最后还是我爸爸拿漫画来引导我,慢慢地,我开始看一些普通的动物小说,后来,我开始看一些情节更曲折,人物性格更复杂的动物小说。因此,我的阅读能力提高了很多,写作水平也提升了不少,视野也开阔了。所以,现在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当去我太姥姥家时,我常会感到无聊。我若带一本喜欢的书,便会立刻沉浸在故事的情节中,无法自拔。即便是漫长的等待,都不会感到无聊。因为沉浸在故事中的我,觉得这些时间就像是一秒钟,飞逝而过。

  还有,我喜欢写小说,我们家现在是一个迷你的出版社。我负责写,我爷爷负责打字、编辑、配图,而姥姥、姥爷负责拉票,因为我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总是把故事情节设计的七拐八拐的,经常把家人弄的一团懵。

  由于我喜欢写小说,所以需要大量地看书。每本我觉得可以帮到我的书,我都拿来反复阅读,仔细斟酌,提炼出精华,再放入小说中慢慢打磨,让它与小说合为一体。我常常幻想,我能成为一名作家,可是我要成作家,还需要更多的写作经验。

  哎,看来,我得先打好基础,再成为作家喽!

我的“自画像”作文14

  我是一个喜欢扎高马尾辫的女孩。我的眉毛比较粗,不太翘,几乎是标准的钝角三角形。额头较宽,顺着下来,是不太突出的鼻梁,挺不错的,至少与脸显得十分协调。我那樱桃小嘴比较红润,又不像涂了口红那么耀眼。但住在里头的东西就不太令人满意了。我那副牙齿虽然称不上黑,但黄的很,简直是活脱脱的玉米粒。不是说我不刷牙,就是刷来刷去,它始终不肯改变自己黄的特性。妈妈也曾半是责备半是怜爱地说过我"我怎么生了个牙齿这么黄的女儿!"刷牙,刷牙,我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我只得作罢,任由它黄在那儿去。还好,这不是特别显眼,要不然,我得在大家面前露多少丑啊!

  我不太穿裙子,总穿着长裤以及同种款式的.运动鞋。可我又不爱运动,班上若统一举办一次班级运动会,我差不多是排名倒数了。但我在学习方面比较擅长,特别是一些作文,碰上合我口味的题目,我一定"洋洋洒洒……"管它多少字呢。反正,我妈就因为要打作文发给老师而多了一句口头禅:"天,怎么这么多嘞!"还好现在可以语音输入,否则我妈的手非给打断了不可。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急性子。有时与人交谈,常常说出一些不耐烦的话来:"哎呀,你怎么又这样!""都跟你说过了,怎么还不听!"我努力改正这个缺点。不过,急性子就是急性子,天生的性子怎么能那么快改正呢?

  尽管如此,我在班中的人缘依旧很好。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平易近人,总能乐呵呵地参与、融入他们吧。不像刘馨月,把自己与外界隔绝了似的,手头上总忙着做不完的事情。其实,事情本身就有成千上万,哪里做的完呢?还不如利用课间娱乐一下,放松自我,并没有错过什么。何乐而不为呢?

  我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别唠叨我这个爱好太普通、太平凡、不真实了,这的确是我真真切切、确确实实的爱好。我就偏爱作家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唯美语言。几乎很少有不合我口味的书籍。有时,我还会注上批注(尽管现在没有,挤不出太多时间),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作者的情感。爸爸也经常告诫我:"少看书。"并不是赞成我成天玩,而是因为我分配给看书的时间太多了。每次去新华书店,爸爸都要抱怨一两句:"买少点,买少点。""怎么这么多!"

  而现在,比较忙,我更是抓住睡前的一些时间争分夺秒看书。每次都要爸爸催我睡觉,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熄灯。

  这就是我,不平凡的我,与众不同的我,独一无二的我。我的"自画像"绝对不是一幅画,一篇文字,而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我。同一片蓝天下,许多不同的"我"在此,我们想喊:"我就是我,不同凡响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15

  在班级中,第一、第二桌非我莫属,经常吃粉笔灰的我,总希望自己能快快长高。我喜欢夏天,因为我超级喜欢穿裙子。我还很爱哭,我的眼睛下有一个小黑点,妈妈说那是一颗泪痣,一哭起来,我的眼泪总是滴在我那又扁又塌的鼻梁上,我脸上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我的超级大龅牙了,害得我经常得笑不露齿。

  汗宝宝

  我是一个超级“汗宝宝”,连喝口热水,都能把自己喝得汗流浃背。我吃饭时流汗、喝水时流汗,连睡觉时也流汗。妈妈说我每晚入睡前,她总要在我后背上垫一块汗巾,不出十分钟,我的头发湿哒哒地贴在额头上,衣服湿的、汗巾湿的,连被子也是湿的。妈妈抽出汗巾时,有时还能拧出水来。因为我超级会流汗,所以每晚妈妈都不敢早睡,总要给我换完三条汗巾后,她才放心去睡,因为太会出汗,妈妈还带我看过医生,可是医生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只是小朋友交感神经还没完全发育好导致的,长大后,就会慢慢变好了。现在我已经十岁了,可是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因为会出汗,衣服总是湿漉漉的,又没有及时换,所以我生病的概率也很高,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几乎都要中标一回,每逢流感,我都未能逃过一劫。所以妈妈说我是“汗宝宝”,还是“病宝宝”。

  小吃货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谁能抵挡那美食的诱惑呢?我爱吃甜食、美食是有“历史渊源”的,妈妈和我一样是榜上有名的吃货。哪里有好吃的,都想去光顾一下。品尝完各种美食,还不能善罢甘休,必须各自发表美食评论。我们俩是走到哪,吃到哪!有一回,我和妈妈一起去爱乐国际吃自助餐,我们狼吞虎咽,与食物大战了好几个回合,最后,妈妈吃撑了,已经“缴械投降”。而我的小肚子却还在顽强地抵抗:“我还能吃,我还能继续……”听到了肚子的呼声,我不由得拿起勺子,继续拿了一块蛋糕,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一旁的妈妈看得目瞪口呆,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常胜将军

  说起围棋,那可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我五岁就开始接触围棋了,走进我的家里,柜子里、桌上、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其中最多的就是围棋书。不要以为围棋书是看的,其实大部分是做的,死活题、手筋题、官子题……所以我的围棋之路是从做题开始的。每次下完棋,爸爸总会帮我复盘、有空时还会向我发起挑战,我经常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记得有一次,爸爸几颗棋子在我的包围圈里左冲右突,我怎么也捉不住它们。忽然,爸爸瞄准我棋的'弱点,轻轻落下一子,顿时把我的棋反杀了。我大吃一惊,这一子,就像一根鱼刺一样,紧紧地卡住我的喉咙,让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万分无奈之下,我只好认输。五年了,我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从棋院周赛到网上对弈,从校内比赛到市级比赛,从省赛到全国线上围棋赛,我一路过关斩将,都取得优异的成绩。在学棋的路上,虽然困难重重,但欢乐收获更多,我在失败中学会了面对挫折,在成功中学会谦虚谨慎。

  总的来说,我对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我们家那面红通通的墙壁就是我的“战绩”,我坚信:所有的幸福都是靠奋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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